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和学院 安排,学生处党支部于12月7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支部一年来的工作。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志刚参加支部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政治部廖蓉同志全程指导。
刘志刚副书记首先带领支部党员集体学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向大家介绍了全会的基本情况、具体内容以及主要精神,并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对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求。刘志刚书记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支部党员同志要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和行动之中。
支委成员分别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主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问责办法》等文件精神和黄文秀、卢永根两位同志的先进事迹,号召大家对标先进,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提升理论素养,推进实际工作。
会上,学生处党支部书记、处长张兴荣同志代表支部委员会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向全体党员报告了存在的问题。支委成员和全体党员逐一对照党章标准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认真检视自己还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深入剖析主观上和思想上的根源。针对每位党员的发言,大家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提醒,直面问题,直截了当,达到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将进一步促进支部党员按照主题教育要求,在学生工作中深入贯彻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日常教育和管理服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