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院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完成了2012年春季义务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材料上报工作。此次上报符合补偿代偿及资助对象学生共33人,其中女生8人,男生25人,金额近40万元。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已于2009年4月和2011年10月,相继颁布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以此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补偿代偿标准。
由于学生处于服兵役阶段,相关手续均由家长办理,许多家长对国家政策和工作流程不熟悉,加上今年的义务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工作新增了在校生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等情况,分类更为复杂,给学生的学费补偿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学院学生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克服困难,从资格审查到材料各项内容及数据格式均按国家要求严格把关,确保了申请材料及时准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