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学院下发通知,正式启动了2011至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学院领导对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非常重视,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志刚同志强调,国家奖学金主要用于对高校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励,借以引导大学生加强专业学习,实现全面发展。国家助学金制度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殷切关怀和期望,体现了国家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高度重视。此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认真落实10月10日四川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学院“春风送暖”行动,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的实际问题,为促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推进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服务。
当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和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人均3000元,分为三个等次。为搞好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学生处分别从此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标准与依据、评审程序、材料报送及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目前,各相关部门已按照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规定陆续投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评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