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院按要求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区队(中队)评议、系审核、学院复核,其中2030位同学通过申请。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五日。
全院师生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向学院学生工作处或纪检监察处反映。
电话:学生处 2501821
纪检监察处2504526
附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