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操操课训练安排
训练目的:
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体能和警体技能。
训练内容:
单人队列动作及队列的组织指挥、体能、警体技能
训练时间:
每周星期二—星期五上午6:45—7:15
训练要求:
1、各系值周领导应当督促所属中队认真进行早操操课。每个中队至少应有一名老师到场组织和检查。学生应当做到按时到场、精神饱满、着装整齐、动作规范、严肃认真。
2、单数中队每周单日在校内进行队列及警体技能训练,双日在校园周边进行体能训练;双数中队每周双日在校内进行队列及警体技能训练,单日在校园周边进行体能训练。
3、队列及警体技能训练可根据阶段性训练目标由各中队合理安排组织实施。
场地划分:
1、一、八、九、十中队在南校操场及南校周边组织训练。在校内时,一、八中队在操场北区域组织训练;九、十中队在操场南区域组织训练。各中队队列面东西相向。
2、二、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中队在北校操场及北校周边组织训练。在校内时,二、三中队在运动场东北区域组织训练;四、五中队在运动场东南区域组织训练;六、七中队在运动场西北区域组织训练;十一、十二中队在运动场西南区域组织训练。各中队队列面向西。
注意事项:
各中队带队在校外进行体能训练时应当整队行进,注意避让车辆。呼数口号时应当避免扰民。
本训练安排从2013年10月8日起执行。
学生处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