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警务化管理,体现我院学员良好的精神面貌,现对09年下期门岗哨兵作如下安排:
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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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月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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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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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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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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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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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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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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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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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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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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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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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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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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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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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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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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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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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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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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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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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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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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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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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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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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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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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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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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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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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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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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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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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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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除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放假外,均应在南、北校区大门设置门岗哨兵。设岗时间为每天08:00至21:00,共七班。
2、学院门岗哨兵分正哨和副哨。正哨为礼宾哨,立正站立,副哨协助保卫人员处理相关事务。
3、门岗哨兵值勤时不得看书看报、接听手机、吃东西以及做与值勤无关的事情;处理相关事务时,应注意方式方法,以礼相待,做好执勤登记,按时办好交接手续,交班前后不得在门岗处逗留。
4、门岗哨兵要求男生1.72米、女生1.60米以上,面部无明显疤痕。站岗时按季节着制式警服,戴警帽,扎腰带,保持警容严整。各系设置系哨兵队,由系集中统一管理。
5、保卫科协助对门岗哨兵迟到、旷勤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学生处,纳入中队违纪。
6、各单位应做好值岗交接。
200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