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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16日 00:00  点击:[]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认真做好我院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和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3]52号)要求,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系和有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二)基本获奖条件及申请、评定和发放
参照《学生手册》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规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二)申请基本条件及申请、评定和发放
参照《学生手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相关规定。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将家庭困难学生现行资助标准分为三等:一等(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困难)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000元。
(二)申请基本条件及申请、评审和发放
参照《学生手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发放相关规定。
四、严肃工作纪律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热情,坚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信念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系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按时保质报送评审材料,确保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若因工作不力,不严格标准和程序,而影响全院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的系,将扣减下 一年度指标。                       
                                                                      学生处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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